软件产品销售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杰华Total Control手机控软件[简称:TC] V10.0软件产品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条件,甲方同意作为买方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作为卖方向甲方提供杰华Total Control手机控软件[简称:TC] V10.0软件产品。
| 产品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套) |
备注 |
| 杰华Total Control手机控软件V10.0 |
套 |
80 |
专业版 |
| 杰华Total Control手机控软件V10.0 |
260 |
多设备控制(10) |
| 杰华Total Control手机控软件V10.0 |
540 |
多设备控制(20) |
| 杰华Total Control手机控软件V10.0 |
800 |
多设备控制(30) |
| 杰华Total Control手机控软件V10.0 |
1400 |
多设备控制(50) |
| 杰华Total Control手机控软件V10.0 |
100 |
手机控制手机组 |
二、软件使用费及支付
- 甲方按本合同条款规定选择支付合同书上所列软件产品的合同价款,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软件产品的合法使用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可采取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方式向乙方支付软件合同价款。若甲方需要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可以在购买(支付合同价款)的本月月底之前向乙方提出开票申请。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要完整填写合同中的相关开票信息,否则视同申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向甲方销售的软件产品功能与本产品相关的文字说明材料完全相符。但是,乙方所许可使用的软件产品,因下述原因引发的软件问题不在本保证的范围内:
- 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软件产品出错;
- 硬件或网络出错;
- 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统软件和数据库等。
四、售后服务
乙方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为甲方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远程操控方式免费提供所买产品的服务与技术支持维护,通常软件系统故障,提供实时响应远程解决。
a. 为甲方客户提供电话、邮件、QQ等技术支持和远程调试:
- 售后服务电话:028-85332200-1303
- 售后服务邮件地址:support@sigma-rt.com
b. 软件产品版本一年免费更新及升级服务。
- 软件缺陷修复升级;
- 软件编解码器优化升级;
c. 提供技术支持所需要的相关文档;
d. 提供相关的远程支持。
五、免责条款
-
本产品一经购买,概不退款(包括用户电脑、手机、手机连接线等硬件故障或性能不足导致的软件无法使用、卡顿、延迟以及任何操作控制和画质模糊卡顿问题)。本产品有可能对某些型号手机产品不兼容或影响手机正常使用,请用户在下单时充分考虑上述风险。
-
乙方对软件产品本身的缺陷(如部分设备因兼容性问题导致在软件安装使用时可能产生运行变慢、画质模糊卡顿等现象)、运行错误而使甲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利润损失、丧失商业机会等均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退还货款。
-
乙方对甲方因软件产品遗失、被盗、被误用或被擅自修改、计算机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情况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六、使用范围及限制
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 将软件产品向第三方提供、销售、出租、出借、转让或提供分许可、转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利用。
- 对软件进行全部或部分地翻译、分解、反向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或其它试图从软件产品导出程序源代码的行为,或在软件产品的基础上书写或开发衍生软件、衍生产品或其他软件。
- 限制、破坏或绕过软件产品附带的加密附件或乙方提供的其他确保软件产品正确使用的限制性措施。
- 将软件产品用于除甲方内部以外的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提供数据处理服务、应用服务、商业共享或其他软件共享安排。
- 除掉、掩盖或更改软件产品上有关软件产品著作权或商标的标志。
七、保密义务
-
乙方对甲方在本合同签订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
甲方对乙方在本合同签订过程中所接触到的乙方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
-
未经合同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发布或发表任何公告、新闻或公开声明透露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条件或其他情况。
八、知识产权
- 本合同软件产品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归乙方所有。
- 软件产品的著作权仍归著作权人所有。
-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软件产品使用限制,乙方可以立即终止甲方的软件产品使用许可,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数额为软件产品采购费总额30%的违约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经合同双方协商并书面同意,可以变更、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
由于战争或其他军事行动、地震、水灾、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或后果不能合理预防或改变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不能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有权通知对方延缓合同的执行或者解除合同并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用电报、传真或电话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就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其证据以合法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
由于一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本合同另一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
十、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十一、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时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合同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终止后,本合同第六条“使用及限制”、第七条“保密”及第八条“知识产权”条款继续有效。
十三、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方用户注册成功时始即生效。